道海法師: 戒律的四種義理「戒法、戒體、戒行、戒相」wiki - 佛教釋大寬法師佛學問答 - Wiki 弘憶論壇 | Google Yahoo Facebook PTT道海律師:「戒」有三種名稱,四種義理。《以戒為師》wiki
《前言》: 道海律師這一篇講解戒律的文章,初學佛者讀起來可能會覺得困難艱澀,不過,對於有心深入研究戒律的佛弟子來說,這是一篇極好的教材。當我們了解戒的三種名稱「毗尼、尸羅、波羅提木叉」,以及戒的四種義理「戒法、戒體、戒行、戒相」之後,佛陀的戒律就會深入我們的內心,幫助我們去惡行善,解脫煩惱。慈悲的佛陀入滅之前的遺教:「以戒為師」,為了就是要給後世的佛弟子一個堅固的依靠,讓我們能避免陷入魔境,成就無上的正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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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大寬法師 合十 謹識
《戒的三種名稱》
現在我們先說戒的三種名稱。知道戒的三種名稱,就可以知道我們受戒的目的是什麼。三種名稱是毗尼、尸羅、波羅提木叉。
第一毗尼。梵音毗尼,傳到中國譯為律。律者法也,就是法律。法是以楷正、決定為義。就好像我們受了戒之後,在日常生活之中,所作所為究竟屬於持戒? 還是犯戒? 犯了戒之後是屬於犯輕? 還是犯重? 我們如果想要了解,在律藏之中有剴切的說明,詳細的判別。所以毗尼翻為律,律者法也,是楷正決定的意思。
因為對持犯的了解,賞罰分明,功過了然。所以持戒有功,犯戒有過。佛陀對任何一個受戒的弟子,明白指示出持犯開遮的詳情,所以第一個名稱叫毗尼。它包含整個律藏,是屬於如來的教中所詮。所詮的持犯開遮輕重等相,名為教詮。
第二尸羅。尸羅也是梵語,中國譯為戒。戒有的地方翻為清涼,其實清涼之義只是持戒的功能,使令犯戒煩惱之熱消除而不現起,這是依持戒功能而翻的,可見並非是正譯。又戒是警策的意思,如來制戒,為能警策之法,所警策的是身口意三業。警策我們受戒的人,相對犯戒之境現前而能不犯,遠離犯戒之過。
又戒的意思是性義。性通於善性、惡性、無記性。戒法只通於善性,不通於惡性及無記性。所以圓教稱戒體為善種子。戒屬於善性,不過也通於惡性。如屠戶之家、打獵人等,外道受惡戒去作惡事,禁作善行。若受善戒者,則禁止作惡,如受佛戒的七眾弟子,既然受了善法之戒,所以禁止作諸惡業。因為善惡之性互不相害,此取其禁止之義。是故受惡戒者禁止善事,受善戒者則禁作惡事。
佛教七眾弟子受了佛陀的戒法,是受了如來的善戒,所以身口意三業,相對現前一切境界,應當止一切惡,行一切善,利益一切眾生。跟平常吃飯時發願一樣,願斷一切惡,願修一切善,誓度一切眾生,這都是合乎戒行的行願。正是戒義,幫助我們在日常中止惡、行善。
《戒經》中說「如來立禁戒,半月半月說」。按照性義解釋,戒是禁止的意思。戒是屬於因行,因行是說在我們因地之中,應當實踐之行,如菩薩道為佛果之因行。我們求因行,惡法就不入。佛教的七眾弟子受戒之後,應當止一切惡,行一切善,此止惡作善的行為即持戒,所達到的效果,是離世間三途苦,得佛果之因。修菩薩行者在六度中也歡喜持戒。戒是無上菩提之根本,三乘人之因種,所以戒是因行。毗尼是教詮,戒是因行,因地中應當行之行。
第三波羅提木叉。中國譯為解脫。由持戒的因行,感得解脫的果。戒屬於因行,解脫屬於果詮。既然有了因中的行門,一定感得解脫之果。所以解脫有二個意思。一是近解脫,亦名近果。二是遠解脫,亦名遠果。
先解釋近解脫,近果。近果是指持戒所得之果。如同比丘受了二百五十條戒,比丘尼受了三百四十八條戒,隨其持守一條戒,可得一條之解脫;持十條戒得十條解脫;持百條戒得百條解脫;全部持全部解脫。其中若有一條不持,則被其一條犯戒的業力所牽,不得解脫。比如犯了淫、盜戒,有了煩惱就不能得解脫;保持清淨戒就可得解脫。戒有犯,則隨其業流轉不得解脫。此屬近解脫,亦名近果。比丘是這樣,比丘尼也一樣,乃至在家人受五戒,持之也同樣得解脫。這說明近果是持戒得解脫。
第二遠解脫,亦名遠果,指聖位。受戒之後如法持戒而不犯,戒體清淨如法,由戒生起禪定,開發智慧,由智慧而斷煩惱種子,所以能超出三界,成就聖人之道。因此遠果指將來達到聖果,究竟永離煩惱的聖位。
此三名中,毗尼是律法屬於教詮,是如來所製成的戒;尸羅即戒屬於因行,讓我們因地中如法持戒,由戒生行;波羅提木叉即解脫,是指有了戒的因行之後,將來才能得解脫。由這三個名字,就把我們由凡夫地至聖人地,所學的都包含在內,這是大概就戒的三種意思作說明。
《戒的四種意義》
「戒」有四種意義,古來大德皆以戒法、戒體、戒行、戒相的四種意義來解釋「戒」字。這也是關乎我們出家人受了比丘、比丘尼戒之後,很重要的事。我們假借這機會來說明,然後我們才可以了解戒場受戒的情形。以下介紹四種意義。
第一戒法。扼要地說,戒法就是佛在世時所制成的五戒、八戒、十戒、具足戒。除了這以外沒有其他的戒法。但是戒法的目的何在呢? 目的是使令一切眾生,受了戒法之後,種下三乘聖因,及成佛之種。
道宣律祖在《羯磨疏》中,有這樣一個問答,我們可以由問答中去了解它的意思。在《羯磨疏》中有人這麼問:「人人都知道受戒,究竟所受的是什麼呢?」道宣律師回答說:「所受的是聖法。」我們一般稱戒法,這兒稱聖法。為什麼戒法稱聖法呢? 假使我們知道自己所受的戒法,是聖法的話,我們一定會視之為寶貝,珍貴的愛護它。所謂聖法就是生善滅惡之法、成就聖人之法,也可以說是成佛的種子、成佛的正因,這就是聖法。因為三乘聖人,乃至成佛都是由此法而成的。所以稱為聖法,因中而稱果上之法。
三乘聖人乃至於成佛,都是依戒為根本,依戒為基礎,在因中成佛的聖法。假使我們能夠知道,我們所受的戒法是成就聖人之法、究竟聖人之法、成佛正因、成佛種子,我們受完戒之後,會把戒法當成珍貴的東西,不會一念之間不小心去犯戒,把成佛之因、成佛之種,隨便放棄。如果不曉得這個道理,以為受了戒,比丘戒具足圓滿了,就可以成佛,隨隨便便而犯戒,就失去了成聖成佛之因種,是很可惜的事。
道宣律祖告訴我們究竟受的是什麼戒? 就是戒法,這很重要的。既然我們知道所受的是聖法,我們受了戒之後,應該怎樣來珍貴它、保護它,完成清淨無染之業? 所以凡是七眾弟子受佛戒者,應該特別的重視它、珍貴它、保護它,使身口意三業的行為一無所犯。才不辜負我們在戒場所受的戒法。
戒法是指修學聖道之法,趣向聖人之道。靈芝律師解釋時說:「假使有人知道他所受的戒法是聖法,是可尊可貴成聖成佛的種子、成佛的正因,他一定會珍貴、愛護它,決定不會在日常生活之中隨便犯戒,隨便放棄它。」
由於這番的問答顯示,道宣律祖提醒我們所有受戒的人,應該自問:「既然受了戒,得了戒體,如果不運用身口意三業的行為,善於保護戒體,等於不受。」甚至道宣律師說不如不受。為什麼不受呢? 假使不受戒,也不致於墮地獄。道宣律師所說的話,並不是鼓勵我們不要受,而是鼓勵我們,受了之後切記不要犯。這說明戒法是我們每一個受戒的人最寶貴的東西。
戒法的法不局限於凡夫、聖人的。俗人可以受五戒、八戒;比丘、比丘尼則受出家五眾的戒法。然而佛弟子受了戒之後,就在我們的行儀上及心裏上,生起如法持戒而不犯,任運止一切惡,行一切善的這股力量,實際上這就是戒體。假如我們受了戒之後,依戒法如法去行就是因行,因中持戒的行為,既然有因行就能達持戒的效果,這是戒法的意思。
第二戒體。戒體指我們在戒場之中,十師所傳如來所制的戒,我們所納受的亦是如來所制的戒,經過授受之後,在我們心中及思想上有了持戒的功能,有了這種功能,相對於境界不犯的力量,這叫做戒體。
道宣律祖也告訴我們,要先明白能領受戒體之心。戒法既然是如此,而我們如何去領納戒法呢? 《行事鈔》中說,能領受的戒法是心相。然而我們的心,它是無形無相的,看不見的。就如同我坐在這裏,我的身體大家看得見,我的心無形無相大家看不到,只是運用講話、言語及行動來表達心的存在。所以要說明能領受的心相,需要假借所觀之境來說明。
首先說明能領受的心相。就如我們在授戒時開示戒子:「佛所制的戒是根據正報的身心,及依報的一切宇宙萬物等,現前的境界來制戒的。我們納受戒體時,就是根據十法界依正二報而發起戒體。」十法界的眾生包括佛法界、菩薩、緣覺、聲聞、天、人、修羅、地獄、餓鬼、畜生等十法界有情眾生,以及十法界的無情萬物。
所以佛制戒就是根據十法界有情眾生,及十法界一切無情萬物所制的戒。我們受的戒就是在十法界有情及無情眾生的範圍內,都不可以殺、盜等。然而所緣之境雖然很多,卻不外乎有情及無情之境。何謂有情之境? 是十方三世一切諸佛、菩薩、緣覺、聲聞、天人、三途,下至蚊虻、蚤蝨、微細蠕動、中陰眾生,這些眾生都遍於十方,通於三世,無量無邊都是制戒的緣。何謂無情之境? 即包括一切世間微塵國土、山河大地、卉木花草、乃至一針一線、一物一塵、礦植物等都是佛所制的戒法,也是發得戒體所緣之境。我們想了解發戒體的形相,就要先了解所觀的境界。所觀的十法界的境界很廣泛,在這麼廣泛的境界中,我們受戒時應怎麼去領納戒法呢?
正當受戒時,十師為我們做一白三羯磨,讓我們希法、緣境、要期誓受。希法是希求十師傳授的戒法能如法的納受。緣境是受戒一白三羯磨時,讓我們觀想十法界,情與無情的境界如虛空,納受成戒體。所以我們受戒時,戒師告訴我們要觀想十法界如雲在虛空中,納受善種子於心中,即是戒體。譬如不殺戒,不但不可以殺人,十法界有情皆不可以殺。又如盜戒,不但不許盜人間的金銀財物,十法界的金銀財物也都不可以盜。其餘諸戒亦復如是。佛緣十法界制戒,我們戒體也以十法界而發,因為十法界情與無情之境,都是發起戒體之法,名為戒法。
在我們日常生活行為之中,對於十法界中其他法界,我們無法完全守持,有時連人道的淫殺盜妄都做不到,雖然做不到也要明白這一層道理,時時生起慚愧心。
第一番羯磨之後,十法界的善法,有情無情之善法皆從地湧出。二番羯磨時,十法界善法由心業力悉皆集升虛空,如雲如蓋,覆受者之頂。三番羯磨,十法界善法由心業力悉皆流入受者之心,實際上這個就是說明我們納受戒體的情形。這些我出家以後,最初也不懂,後來反覆看戒學的書,慢慢才了解,希望後輩也能這樣的學習,了解納受戒體的情形。
靈芝律師解釋說,當分的小乘教義,戒體是屬於色法,不說依止在心。道宣律祖根據「四分律宗」的圓教來講,戒體是心法,不是色法。而小乘教認為戒體是色法不是心法。所以今說戒體依止在心,是根據圓教的義理。
關於戒體這一章,道宣律祖在《羯磨疏》中寫有戒體章。講的持別精湛,古德很重視它,曾把這一章提出來單行流通。為什麼要這樣地重視它呢? 因為這一章是關乎我們每一位比丘、比丘尼乃至佛法中的七眾弟子,持戒的重要。靈芝律師說,戒體是一部律藏的樞要,持戒犯戒的根本,轉凡成聖之源始,發心修行的前導。假使沒有戒體的話,律藏就沒有重心了,因整部律藏都是在解釋戒體。但是戒體之義理淵深幽邃,從後漢至於隋朝的九代裏,並未釐清戒體的義理,到了唐朝,獨有南山道宣律祖,窮究探研,盡於律制的幽理,而且反覆古來大德的言論,在律藏文義之中斟酌其義理,然後才判定一代的宗旨,明確指出三宗符合世尊一代的教源。然宣祖雖然已去,但其文獻尚存,訓導後人戒體義理之極談,幾近於熄滅。幸而有靈芝律師、弘一律師,將道宣律祖的著作整理出來,希望各位能了解這種道理,以後能好好發心研究。
弘一律師感嘆現代出家人,有很寶貴的資料,不好好保存,亦不會使用。我趁此機會提醒大家能發心去研究。因古德那麼辛苦整理出來的教法,既然我們是一個出家人,同時也受了比丘、比丘尼戒,我們對自己切身的事情怎能不研究? 不去了解呢?
道宣律祖己經把三宗的戒體整理出來,我們現在講這三宗。第一「實法宗」,第二「假名宗」,第三「圓教宗」。道宣律祖依四分律部把戒體分成這三宗。
一、實法宗。實法宗主要是把佛陀所說的一切有為法、無為法,認為是實有的,以諸法實有為宗旨,故名實法宗。他的著作與《雜心論》、《毗曇論》、《俱舍論》等見解相同。律部則宗於《十誦律》。此宗的主張是「作戒體」和「無作戒體」,兩種戒體都是色法,不是心法。
「作戒體」以善色、善聲為體。如同我們正當受戒的時候身業禮拜,長跪等,都是善色。口業的請師、乞戒等為善聲。由登壇經三羯磨之後叫作戒體。作戒就以善色善聲為戒體。
「無作戒體」是無作假色,過去的假色。善色、善聲是一種有表色。我們經由身業的禮拜、長跪,受了戒之後,落在身心之中,熏成無作假色。其實有表無表、有作無作、有假無假,意思是一樣的。因為無作戒體就是過去所作。這說明我們受戒時,身口的二種行動留在心中的印象,叫無作戒體。我們這樣講就客易懂。作戒體就是善色善聲。無作戒體就是熏成過去假色。下面假借六位分別來說明二種戒體。
1、以有為、無為法,來分析。戒體是完全有為法,而不是無為法。因為時間不夠不講無為法,我們單單談有為法。作戒體和無作戒體都是有為法不是無為法。什麼叫有為法? 戒體有生住異減四相。一白三羯磨法受完之後,戒體生起來是有生;得到戒體之後有持戒的力量,有止惡作善的功用,就是住;持戒戒體清淨,犯戒戒體就染污這是異;捨戒還俗戒體滅。戒體的生起,是假眾緣和合構造而成的,有生住異滅的四相,故屬於有為。這是第一有為無為的分別。
2、在一切有為法中,總括起來說有三聚:色聚、心聚、非色非心聚。聚是類。色法類、心法類、非色非心法類。作戒體與無作戒體,都是色法聚中所收,不是心法,不是非色非心法。這是第二種在有為法中,作戒體與無作戒體皆屬於色法的分析。
3、在色聚之中,色有十一種。人有眼耳鼻舌身五根,物(如茶杯)有色聲香味觸法六塵。把十一種色法分成三類:(1)可見有對色。眼睛看得到是眼根所對,這是色法,眼要看得到,可見有對色。(2)不可見有對色。如聲香味觸四塵,我們看不見,但聲音耳根以對,觸塵身根以對。(3)不可見無對色。此屬法塵的少分。法塵有二:①心法,指心所法。②非心法,即無表色,指緣念五塵落謝之影像色塵。無作即指此色法而說;亦名過去假色。
此處所說的作戒體,正當受戒時,身業的動作禮拜、長跪等是第一種色法,可見有對色。口業的動作,請師乞戒等為第二種色法,聲塵不可見耳根可對,不可見有對色。以上身口的二種無作,都是屬於第三種色法,不可見無對色之法塵所收。過去的無表故稱無對。對前五塵實有之色,故名為假。此過去假色為無作戒體。此是第三色聚中的分別。作戒體是前二種色法,無作戒體是第三種色法,故皆是色聚所收。
4、約身口中兩種色的分別。(1)本報色,指身體四大。(方便色:指運動造作。) 身體一定要生起運動才能分出善、惡性。譬如打人生起惡性,如果身體不動就不能分出善惡。因此,作戒體不是本報色,如身體不禮拜、口不乞戒不能叫受戒,故非本報色,所以作戒體是方便色。(2)方便色,(指運動造作。) 如正受戒時,身業禮拜、口業請師乞戒等為身口的方便造作,可成受戒的儀式,故是方便色。無作戒體既非本報色,亦非方便色,二色俱非。
5、以三性分析。作戒體是屬於善性。惡性、無記性不能作戒體。受戒時得戒體能止惡作善,假如受了戒之後不能任運止惡作善,那就不得戒體。所以約三性說,作戒體是屬於善性,不屬於惡性、無記性,無作戒體本身就是善。
6、以戒、善來分析。在受戒得作戒體時,既是屬於善法,又是屬於戒法,戒、善俱足。沒有受戒之前行善,只能稱為善,但不能稱戒。受完戒後,持戒時,既是屬於善、又是屬於戒。就好像出家人受了戒法,是屬於善又屬於戒。未受戒之前所行之善只稱善,但不是戒。這是以作戒的始終分析是善是戒,或是善非戒的義理。
以上「實法宗」的宗旨,認為一切諸法都是實有,將作戒體、無作戒體統統判為實法。如果單提「實法宗」所解釋作戒體、無作戒體,以上的分析可以說很詳細。向下再來說明「四分律宗」,道宣律師所主張的「四分律宗」,它主張作戒體、無作戒體的情形。
二、「假名宗」。此宗認為一切有為法及無為法,都只有假名,而無實體。前面實法宗,認為有為無為一切諸法都有實體。假名宗認為一切諸法,只有假名沒有真實體性,所以稱假名,他以假名為宗旨,故稱假名宗。與《成實論》同一見解,論部宗於《成實論》,律部則宗於《四分律》。
在《羯磨疏》中,道宣律師云:「由於此四分律宗,它的道理通於大乘,所以他主張作戒體和無作戒體是由心而生起。」不同於前面實法宗所主張的作戒體、無作戒體都是色法。這是《四分律》與前面不同主張的地方。這說明作戒體依色心為戒體,無作戒體是非色非心為戒體。實法宗以色法為作戒體,假名宗以色心二法為作戒體;實法宗以過去假色為無作戒體,假名宗以非色非心為無作戒體。我們來分析,兩者的主張那個究竟?
為什麼假名宗以色心二法為作戒體? 其中有很重要的一句話「分心成色」。什麼叫「分心成色」? 我們在受戒時身口二業的方便造作,身口本身不能造作,它是運用我們的心力驅使身業去禮拜,驅使口業去乞戒等動作來完成戒體的。它必須假借身口動作來表現心的力量,所以叫「分心成色」。
如約依正二報而說,外面依報是色法,身體屬於正報,身體與外面的依報都是由我們心力而成的。假使沒有心的話,身體不成其用,一切萬事萬物與我們無關,所以依報的環境和正報的身體,唯心所造而成,都是運用心力而成的。比如受戒時單單用身口去受戒,而沒有用心力去驅使,他也不會禮拜,也不會長跪。必須色心二法,心力與身口二業才能成就受戒。
無作戒體指開始登壇受戒時,一白三羯磨結束,作戒體已經完成,無作戒體第一念已經生起,唯有無作戒體留在我們心中,唯有無作戒體存在,所以無作戒體不屬於色,也不屬於心,非色非心,這是作戒體與無作戒體位次之差別。作戒體是色心二法,無作戒體以非色非心為體,這與前面「實法宗」所講的不同。
《行事鈔》中道宣律師引《成實論》來作證明,《成實論》云:「以身口業思為體,論其身口,乃是造善惡之具。」文中之身口就是指色;業思是指心,也就是第六識意業思心所。身口只是造善造惡的工具,沒有任何功能,實際上是以心為主。這是說明以身口業思為戒體,而身口兩業是一種色法,沒有受戒的功能,必須假借心的造作,以心為主。然心是無形無相,無法表現請師的動作,故還是要假借身口來表達我們乞戒的意思,所以必須以色心二法為體。
心是指什麼心呢? 小乘不談第七識、第八識,只說第六意識;以第六意識的意為思心所。如同作戒從開始登壇,到三羯磨法完畢的第一刹那之前,身口意運用方便的造作,假借身口成就我們的心意去受戒。能受戒的心是正的,而以身口為副。四分律宗是這樣說的,單單身口不能受戒,必須用心觀想,能領受的心,所觀的境界,心境相應才能成就戒體。
身業的方便造作,禮拜長跪;口業的方便造作,請師乞戒;意業的方便造作是希法。希法是希求十師授我戒法,我將戒法納為戒體,這是希求戒法。它的期限是盡形壽。所觀之境是以十法界的情與無情,為我們發起戒體的境界。所以那一法不是我們發起戒體的因? 法法都是發戒體之因。受完戒之後,任何一境界上都會生起持戒的力量,這就是戒體的功用。一條戒對十法界,條條戒都是對十法界。所以這樣身口就不容易犯。觀想、希法一定要用意業,因此四分律宗主張以色心二法為作戒體。
有一個比喻,如同世間上製造物品的機器,機器的本身不能自已去製造,它必須由人工來操作才能製成物品。受戒時身口只是造善造惡的工具,真正能操作造善造惡的主人是這顆心,它驅使身口去造善造惡及受戒,所以受戒以心為主,身口只是助緣而已。所以四分律宗主張身口只是造善惡的工具,主要在這顆心。
下邊再來解釋「無作戒體」。無作戒體以非色非心為體。非色非心是一切有為法的第三聚名。大乘名為「不相應行」,它不相應於心法,也不相應於色法。大乘有廿四法,小乘有十七法。無作戒體是十七不相應行法中之一種。在色心二法中都沒有無作戒體的意義,因為無作戒體非色非心,不與心色相應,稱名為非色非心。這是假名宗主張的無作戒體之名稱。以下各就色心五義證明無作戒體是非色非心。
非色者是說戒體既是從心而生,決定不是四大五塵所能成就的。不是色法所能成就的戒體,故說戒體非是色法。下面就約色法的五種意義來證明色法中沒有無作戒體的道理:
1、色法有形相方所。有形體、相狀、方位、處所。如桌子擺在這兒有它的形體、相狀、方位、處所。無作戒體完全沒有這樣的意義,所以說無作戒體不是色法。
2、色法有十四種,二十種之差別。十四種是眼耳鼻舌身五根,色聲香味觸五塵,加上地水火風四大,共十四種。二十種即顯色有青黃赤白
光影明暗 煙雲塵霧十二種;形色有長短方圓 高下斜正八種,共二十種。在無作戒體中沒有這些種類的相狀,故證明無作戒體絕對不是色法。
3、色法有惱壞意。色法若壞了,心裏會生起憂惱,因此對有情的身心,會產生憂惱;對無情的物質,則有破壞意。所以色法有惱壞意,無作戒體則全無此道理。
4、色法都有質礙。體質有妨礙,比如桌子放在這,我就無法過去,因為有妨礙。但是無作戒體沒有體質,亦無障礙,所以無作戒體不是色法。
5、色法為五識心所得,所得即五塵也。如茶杯有色聲香味觸,是相對眼耳鼻舌身。而無作戒體沒有這樣的意義,故非色法。
其次無作戒體不是心法,也以五種心法意義來證明無作戒體不是心法。
1、心是慮知。心法有覺知、有思慮。覺知外界一切,思慮種種事情,但是無作戒體沒有思慮覺知的作用,故不是心法。
2、心有明暗。明指智慧,暗指愚癡。心有迷悟、智愚的分別,無作戒體全無,故不是心法。
3、心通三性。能驅使身口去造惡,造善,其餘的就是無記。而無作戒體單屬於善性,沒有惡性、無記性,它不通於三性,因此無作戒體不屬於心法。
4、心有廣略。意識為略、六識為廣,心王為略、心所為廣,心有廣有略。無作戒體唯是一定,沒有廣略的差別。故無作戒體不屬於心法。
5、心是報法。是一種果報,如我們今生感得人道,在大乘來講第八識是果報體,畜生有畜生的果報,人天有人天的果報,沒有心就不會受果報,所以心是一種報法。但無作戒體是因發心受戒,假身口的動作、言語而得戒體,它不是報體,所以說無作戒體不是屬於心法。
以上是「假名宗」判作戒體必須要有色心二法,無作戒體不屬於心也不屬於色,非色非心。這是假名宗的主張,與成實宗主張不一樣,各有各的理由。靈芝律師、弘一律師他們的意思,實際上戒體就是「圓教宗」講的「善種子」。為什麼在《四分律》不講善種子呢? 因為講出來會令大小乘的種子混淆,所以四分律宗,它用不同的名稱,把戒體表示出來。因此這個地方不用善種子,只能用非色非心來表達無作戒體。道宣律祖說「強目」,不知無作戒體該叫什麼名字,因它非與色法相應,也非與心法相應,只好叫它「非色非心」。
這個地方靈芝律師告訴我們,敍述假名宗無作戒體重要的目的,使令我們後學,歡喜學習的人,可以好好的去思考,究竟這個地方為什麼要這麼講。
道宣律祖在《業疏》上有一段文:「考其業體,本由心生,還熏本心,有能有用。」無作戒體是內心生起,既然是由心生起,可見心屬於能受,戒體是屬於所受。還熏本心,戒體能還熏習本來所受戒的那個心。因為受了戒,戒體還要熏修本心,令起善法,防非止惡。若從生起來說,心是能生,戒體為所生;若從熏習來講,戒體為能熏,心是所熏。心與戒體互為能所,故說還熏本心。有能有用者,指受戒後,戒體生起戒行,相對於境界能防止犯戒,這是戒體的功用,所以說有能指戒體,有用指戒行,即防遏緣非。所以受戒要明白這個道理。
三、圓教宗。也是道宣律祖由《四分律》中開出的。宣祖根據《法華》、《涅槃》二經立此圓教宗。教法上是屬於小乘教,但義理方面是通於大乘教。《法華經》開權顯實,授聲聞成佛之記,《涅槃經》中重新扶起戒律,廣談常住佛性,根據這兩部經的義理建立圓教宗,顯出無作戒體,其他經中沒有這種根據,唯有這兩部經有這種教義。
圓有三個意思:1、圓頓,2、圓融,3、圓滿,具有這三個意思稱圓教宗。
1、圓頓者。前面實法宗與假名宗二宗,教義方面是屬於小乘教,圓教宗才屬於大乘教。如果依《法華經》中所說,依大乘教義看小乘教,並不需要等待接受了大乘之後才能稱名為大乘。因為佛是為了一乘的實教,而才施設三乘的權教。也就是三乘小教也都是一乘實教,本為大乘而施小教,所以不須等待入大乘之後方名為大。如小孩子沒有上大學的資格,你一定要讓他讀幼稚園,一步一步的進入大學,沒有幼稚園資格怎麼能上大學。佛施設小教就是令眾生步步進入大乘,因此小乘教就是大乘教。法華經云:「決了聲聞性,是諸經中王。」正式說明方便施設小乘,目的都是為大乘,這是圓頓的意思。
2、圓融者。「實法宗」判戒體是色,「假名宗」判無作戒體是非色非心,色法是偏於一面,心法也是偏一面的,不能均衡戒體的義理。「圓教宗」把實法宗之色法稱為善種子,假名宗之非色非心法也稱為善種子,他用善種子把色法心法圓融起來,這就是圓融的意思。其實只是一個戒體,實法宗判是色法,假名宗判非色非心法,圓教宗判的是善種子,三個其實是一個體。實法宗的色法也好,假名宗的非色非心法也好,都是善種子,善種子把三個融合起來稱為圓融。
道宣律祖有一個比喻,好像一塊美玉,不認識的人認為是一塊石頭,有人認為不是石頭,真正認識的人知道是一塊美玉。這塊美玉可以說是石頭也可以說不是石頭,其實都是指這一塊玉。
3、圓滿者。一代時教根據前三教,阿含、方等、般若,一直到法華會上,這個時候會三權教為一實教。聲聞人可以授記成佛,一般的眾生也都可以授記成佛。由「會三歸一」的意思,我們才可以知道,前二宗所說的戒體都是權教的方便,所以《涅槃經》上說:「佛所說的戒體,有人不了解,有認為是色法,有認為是非色非心法,因不了解其義,來到法華涅槃會上就了解了。色與非色之名雖然不同,與善種子之體無差別,究竟完成戒體的義理,故名圓滿。」
道宣律師藉《四分律》建立圓教宗。圓教宗所談的戒體以色心二法為戒體,無作戒體是善種子。善種子就是在我們受戒時,身業禮拜長跪,口業請師乞戒等。一白三羯磨完後,運用我們身口方便的功能熏入第八識田中,使令成善的種子。前面有說到,第一羯磨後,十法界善法的種子就動了起來;第二羯磨後,十法界的善種子升於虛空;第三羯磨法竟,十法界善種子流入受者身心成正報,成為善種子。作戒就是熏修我們的第八識,把種子熏入第八識田中,用善的心來熏。善指十法界情與無情的善,種子是比喻,比喻種在我們八識田中,它將來能發菩提芽,成菩提子,開菩提花,結菩提果,沒有這個種子,如何能成就呢? 善表示不是惡,不是無記性,善種子就是成佛的種子,成佛的因。這是屬於圓教宗所指的無作戒體。把前面色法、非色非心法全部融合起來。
四分律宗是攝於大乘教,道宣律祖也有說明,四分律的確是攝入大乘教。它本身的教理是小乘教,但前後的文教都有大乘的意義,因此根據前後的正文發揮四分律教為大乘教。義理通於大乘,言教則是屬於小乘,這是道宣律祖本持的立場。
道宣律祖有句話:「欲了妄情,須知妄業,故作法受,還熏妄心,於本藏識,成善種子,此戒體也。」假使有煩惱,就是惑業的開始,想要斷除我們的煩惱怎麼辦呢? 須知妄業,我們一定要先對治身口意三業相對現前的境界不造惡,這就要持戒。戒是對治諸業而不造,定慧對治惑令不起。假如不受戒,身口意三業生不起持戒的行為,對現前的境界就沒有辦法停止造惡。所以「欲了妄情,須知妄業」。受了戒之後,根據十法界情、無情境上成就戒體,然後生起相對於十法界情與無情,不犯戒、不造惡業。惡業停止不造,沒有惡因,當然可以得解脫,包含的義理在其中。
「故作法受,還熏妄心」,因佛在世制的戒法,我們依據佛的戒法去受戒,受了戒以後生起戒行,將我們的心猿意馬帶上了鎖,不隨便亂跑。因為我們的心驅使身口隨便造善造惡,都是這一念心,受了戒以後相對境界一定要止惡作善,等於附上枷鎖,所以必須要受戒。這兒也有這麼一句話叫做「寧可受戒而破戒墮地獄,不可不受戒而生天。」這個意思是,受了戒以後,成佛正因的種子已經種下去,縱然破戒墮地獄受苦,將來出來之後仍然可以成佛,然而不受戒永遠沒有機會。佛在世制戒的目的在此。「戒為無上菩提本」是根據這個道理。
「於本藏識,成善種子,此戒體也。」這三句話正式指出戒體究竟是什麼。我們登壇受戒以後,第一刹那作戒體竟,第二刹那無作戒體的善種子生起,在這個時候,相對得到戒體。於本藏識,識指第八識,圓教宗判為善種子。就因我們受戒時,十師經過授受的演禮,而成就我們的戒體,就等於在我們第八識田中種下善的種子。這個就是我們受戒得到的戒體。
因此受完戒之後,就在八識田中任運的止一切惡,任運的作一切善,任運的度一切眾生。什麼叫任運呢? 不假以任何造作叫任運。如果不是在八識田中有善種子,它怎麼能任運的止惡作善呢? 這是道宣律祖,依大乘圓教的義理判無作戒體。
第三戒行。受了戒以後,得到戒體,隨順戒體在日常生活中,依據我們身口意三業,相對生起善惡之境界。犯戒境界現起時,因為已經受了戒,得到戒體,就會生起戒行,誓言絕對不犯。在家人受了五戒就根據五戒法學習,出家人受了比丘、比丘尼戒就根據比丘、比丘尼戒去學習,為什麼呢? 不學習不曉得怎樣持戒? 一定要學習明白以後才能行,應用在我們身口上,這就是戒行;也就是在日常生活中,時時刻刻檢點我們意業的思想、口業的言論、身業的行動。戒行是在行住坐臥之中都要實行,故《四分律》說「常爾一心」。不是說上午如法持戒,下午就不持戒,並非如此。而是要時時刻刻檢點自己的三業,哪裡符合戒法,哪裡不符合戒法,時時檢點這樣子叫戒行。
在戒行方面要明白止犯作犯、止持作持。作持如半月誦戒、結夏安居自恣、三衣缽等等,這都是作持。止持如殺盜淫妄戒等。作持是必須做就要去做,不做就犯。止持是必須止就止,不止就犯。因此要時時警覺我們的心,完成止持作持、止犯作犯。所以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戒行才能完成。
第四戒相。弘一律師說戒相有二:1、約戒行而說戒相。2、約戒法而說戒相。
1、約戒行而說戒相,如持戒的善良行為,不殺就是不殺,不盜就是不盜,把不殺不盜表現在行動之中。這樣的善良的行為,使其表達出來就是以戒行來說戒相。
2、約戒法而說戒相。如受五戒就根據五戒去學習,受比丘、比丘尼戒,就根據比丘、比丘尼戒去學習。每一種戒都有它的開遮持犯相狀,及因罪果罪等輕重的相狀不同;假使我們不學習,便不知道怎麼去做、去行。依戒法而說戒相,就是要好好的學習,學習明白了,然後應用戒法實行在身口意三業上。這就是戒行。